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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】
经会商研判,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8月10日15时启动全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。请各政府机关、乡镇(街道)、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社会公众密切关注雨情、水情变化,切实做好暴雨引发的山洪、城市内涝、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,遇有险情,第一时间转移避险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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